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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5-10
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吊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。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,发现技术指标、安全性能等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吊车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进行整改。经整改仍不能符合安全要求的,要清出施工现场。对因重大责任。